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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科研實驗設計的三大要素

時間:2021-09-30 19:10:54 醫(yī)學論文 我要投稿

醫(yī)學科研實驗設計的三大要素

[關鍵詞] 醫(yī)學科研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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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國強(湖南醫(yī)科大學衛(wèi)生統(tǒng)計學教研室 長沙 410078)

賀石林(湖南醫(yī)科大學生理學教研室 長沙 410078)

    科研的基本要素包括處理因素、受試對象和實驗效應。如用某種傳統(tǒng)西藥或中成藥治療缺鐵性貧血病人,觀察比較兩組病人血紅蛋白的上升趨勢,該研究中所用的兩種藥物稱為處理因素,缺鐵性貧血病人稱為受試對象,血紅蛋白稱為實驗效應。如何正確選擇三大要素是科研中專業(yè)設計的關鍵問題。

     處理因素(受試因素) 通常指由外界施加于受試對象的因素,包括生物的、化學的、物理的或內外環(huán)境的。但是生物本身的某些特征(如性別、年齡、民族、遺傳特性、心理因素等)也可作為處理因素來進行觀察。因此,研究者應正確、恰當地確定處理因素。一般應注意以下幾點:①抓住實驗研究中的主要因素。研究中的主要因素是按以往研究基礎上(本人或他人)提出的某些假設和要求來決定的。一次實驗涉及的處理因素不宜太多,否則會使分組增多,受試對象的例數增多,在實施中難以控制誤差。然而,處理因素過少,又難以提高實驗的廣度和深度。因此,需根據研究目的的需要與實施的可能來確定帶有關鍵性的因素。②找出非處理因素。除了確定的處理因素以外,凡是影響實驗結果的其他因素都稱為非處理因素,所產生的混雜效應也影響了處理因素產生的效應對比和分析,這些非處理因素又稱混雜因素。例如上述兩種不同藥物治療缺鐵性貧血病人的試驗,非處理因素可能有年齡、性別、營養(yǎng)狀況等。如果兩組病人的年齡、性別、營養(yǎng)等構成不一,則可能影響藥物療效的比較。因此設計時便設法控制這些非處理因素,只有這樣才能消除它們的干擾作用,減小實驗誤差。③處理因素必須標準化。處理因素的強度、頻率、持續(xù)時間與施加方法等,都要通過查閱文獻和預備試驗找出各自的最適條件,然后訂出有關規(guī)定和制度,并使之相對固定,否則會影響試驗結果的評價。如處理因素是藥物,必須正確選擇批號,給藥途徑和時間也應標準化和相對固定化。

     受試對象(研究對象) 受試對象的選擇十分重要,對實驗結果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大多數醫(yī)學科研的受試對象是動物和人,也可以是器官、細胞或分子。但中藥種植中培育品系的研究則將藥用植物列為受試對象。

       在醫(yī)學科研中,作為受試對象的前提是所選對象必須同時滿足兩個基本條件:①必須對處理因素敏感;②反應必須穩(wěn)定。因此,在觀察新藥的臨床療效試驗中,應當選擇中等程度中青年患者,只有這樣才能顯示療效率高低的差別。受試對象的疾病應診斷明確(依照國內或國際統(tǒng)一的診斷標準),且表現具有典型性。研究者必須深知病人的心理狀況、情緒起落、病情程度、病程長短、生活習慣、個人嗜好、家庭經濟收入、食品種類等都不同程度地影響療效,這些影響因素必須很好地加以控制,使組間均衡化。根據研究目的不同,對實驗動物的選擇要求也不同。動物的選擇應有針對性地注意種類、品系、年齡(月齡)、性別、體重、窩別和營養(yǎng)狀況等。為保證實驗效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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