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溫津貼不得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時間:2018-12-31 12:00:00 資料大全 我要投稿

山西:高溫津貼不得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小暑過后,“三伏天”登門,

山西:高溫津貼不得計入最低工資標準

。省人社廳提醒,6月、7月、8月高溫下工作的勞動者,記得領取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的'標準為每人每月240元,且不能算在最低工資標準內。

  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降低勞動者工資

  7月7日,小暑。進入小暑后的7月13日“入伏”;8月22日“出伏”。今年“三伏天”共計40天。“三伏天”氣溫高、氣壓低、風速小,人人應注意防暑降溫。然而,“三伏天”仍有勞動者堅守工作崗位,比如室外工作的建筑工地農民工、室內工作的司爐工等。

  按規(guī)定,高溫工作者可領高溫津貼,那么,天多熱算高溫?省人社廳明確,結合我省氣象特點,每年6月、7月、8月3個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yè),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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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溫津貼不得計入最低工資標準》(http://clearvueentertainment.com)。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領取高溫津貼的標準是,每人每月240元。

  山西勞動爭議網站站長、山西晉澤律師事務所主任呂晉澤表示,根據(jù)國家安監(jiān)總局等部門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發(fā)布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yè)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yè);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yè)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xù)作業(yè)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guī)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yè);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xù)作業(yè)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yè)勞動者加班。

  省人社廳明確,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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