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11 11:53:5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防火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tǒng)一的、調節(jié)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guī))、戒律、規(guī)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guī)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防火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防火管理制度

防火管理制度1

  目的:為了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共財產的安全,對公司實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職責:

  消防設施使用部門負責對消防進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門協助管理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訓教育

  (一)、各部門必須指定出一名消防具體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區(qū)域內的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以及落實安全管理部門對各車間的消防要求。

 。ǘ⒂筛鬈囬g抽調3—5名員工,與保安隊人員一起組織成立義務消防隊,由保安隊長兼任義務消防隊長,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其培訓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技術知識,以應對公司發(fā)生的'突發(fā)事件及消防事故。

  (3)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律法規(guī),做到依法消防。

  (4)、各部門應根據崗位特點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特殊工種人員應進行重點教育和培訓。

  (5)、新員工(包括實習生和見習員)應做好崗前消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三、消防檢查制度

  (一)、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ǘ⑿姓茟吭陆M織人員對各車間作一次消防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

 。ㄈz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按規(guī)定填寫消防檢查記錄,并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字確認。

 。ㄋ模z查人員應及時將檢查情況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及時整改,未按時整改的,視情況給予處罰。

  四、消防設施管理

 。ㄒ唬、各部門車間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嚴禁占用安全出口通道。

  (二)、應當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ㄈ、消防箱、滅火器應編號劃分確定責任車間,并貼好保養(yǎng)、檢查責任卡,統(tǒng)一由行政科監(jiān)督管理。

 。ㄋ模、保安隊應經常對各車間消防設施檢查跟蹤,及時督促車間對消防設施的保養(yǎng)更換,保證設施狀態(tài)良好。

  (五)、消防水龍帶、槍頭應每月檢查一次是否完好,消火栓閥門接口應每月排水一次,看其是否好用。

 。、消防器材消防專用,嚴禁任何人私自開啟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發(fā)現,給予200元/次處罰,特殊情況應征得安全管理部門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之前與本制度有沖突的地方,以本制度為準。

防火管理制度2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農民工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50—500元(按情況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

  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guī)定;

  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如不遵守人員,一次罰款100—200元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

  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6、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qū),不聽管理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不服從管理者一次罰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

  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8、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9、對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績顯著個人,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獎勵;

  對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個人,視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直到移交政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0、班組管理人員每周檢查一次。

  項目部辦公室每月檢查一次。

防火管理制度3

  醫(yī)用氧氣管理制度是醫(yī)療機構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醫(yī)用氧氣的'安全、有效、合規(guī)使用。該制度涵蓋了氧氣的采購、儲存、運輸、使用、維護以及應急處理等多個環(huán)節(jié),以保證醫(yī)療活動的順利進行。

  內容概述:

  1. 醫(yī)用氧氣的采購:規(guī)定供應商資質審核、質量標準、合同簽訂等流程。

  2. 儲存管理:明確儲存環(huán)境要求、容器安全檢查、存儲量限制等規(guī)定。

  3. 運輸配送:規(guī)定運輸工具、人員培訓、安全操作規(guī)程等。

  4. 使用管理:設定使用前檢查、使用過程監(jiān)控、廢棄物處理等規(guī)則。

  5. 設備維護:制定定期檢查、故障報修、設備清潔保養(yǎng)等程序。

  6. 應急處理:設立應急預案、事故報告及處理流程。

防火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所有機關、廠礦、企事業(yè)單位、團體、家庭和個人,都要非常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防火、防盜、保衛(wèi)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企業(yè)的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部門經理是本部門責任人,各部門應把安全、防火、防盜、保衛(wèi)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企業(yè)的安全、防火、防盜、保衛(wèi)工作負全責。

  第三條公司下屬及各部門成立安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防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第四條公司設保安消防部(保安干事),負責消防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設專職或兼職的消防和安全保衛(wèi)人員,切實擔負起安防責任。

  第六條經常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和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要認真執(zhí)行“先培訓,后上崗”的規(guī)定,進行安防培訓。

  第七條各企業(yè)所有的固定資產應按保險要求購買各種保險,確保固定資產安全。

  第八條認真落實防火措施:

  1.辦公室、工廠、倉庫和宿舍樓都應設置專用消防栓,并不得用作他用。各單位部門企業(yè)應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消防栓,平時絕不疏漏,遇急用上有效。

  2.辦公樓、工廠、倉庫和宿舍樓要按消防規(guī)范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消防栓、消防砂、消防斧、消防鏟、消防繩、消防梯、消防水等各種消防器材,并按規(guī)定期限準時保養(yǎng)、維護、更換各種消防器械、藥物和材料,以備應急救火救災,萬無一失。

  3.易然、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guī)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4.工廠、倉庫末訂立消防制度,未落實消防措施的.,不得開工、使用。

  5.在禁火場地,如果要進行明火作業(yè)(如電焊等),應先報領導批準,取得動火證書,同時落實各項必要的防護措施,確保絕對安全,才允許動火。

防火管理制度5

  醫(yī)院氧氣管理制度是指為確保醫(yī)療過程中氧氣供應的安全、有效和持續(xù),對氧氣的采購、存儲、運輸、使用及維護等方面進行規(guī)范的一系列管理規(guī)定。

  內容概述:

  1. 氧氣源管理:涵蓋氧氣的'采購、驗收、存儲條件和質量控制。

  2. 氣體輸送系統(tǒng)管理:涉及管道安裝、維護、檢查與清潔。

  3. 氧氣設備管理:包括氧氣瓶、濕化器、減壓閥等設備的使用、保養(yǎng)與維修。

  4. 使用過程管理:規(guī)定醫(yī)護人員的操作規(guī)程、應急處理措施和患者使用指導。

  5. 安全管理:強調防火防爆、個人防護和事故預防措施。

  6. 記錄與監(jiān)控:要求建立完整的使用記錄,定期進行系統(tǒng)性能監(jiān)測。

防火管理制度6

  1、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2、項目部消防科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所有人員都需配合工作。

  3、嚴格用火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內亂燒廢紙、垃圾;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對不遵守人員,將按項目部安全獎罰制度罰款(情節(jié)嚴重者,開除項目部用工資格或上報相關單位)。

  4、嚴格用電安全管理。

  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guī)定并由項目部專業(yè)電工統(tǒng)一安裝;

  嚴禁私拉亂接,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違者罰款處理。

  5、加強防火水源管理。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

  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違者罰款處理。

  6、宿舍區(qū)設置的'滅火器、消防鍬、消防桶、消防砂等消防器材全體人員嚴禁隨便動用,確保完好。

  7、嚴禁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放入宿舍區(qū)。

  8、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

  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

  10、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11、消防檢查,項目部消防科會同各部門每周對本項目進行施工安全、質量檢查的同時要進行消防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消除。

防火管理制度7

  一、為了預防火災和削減火災危害,愛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車間及班組的防火防爆管理。

  三、管理

  1、任何人發(fā)覺火災時,都應當馬上根據報警程序報警,報警電話號碼119。

  2、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急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別狀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yè)的,要辦理動火手續(xù)。

  3、車間實行禁煙。

  4、每個班組和辦公室設置防火防暴責任人,落實責任制。

  5、廠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平安設施,必需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急環(huán)境電氣裝置及施工驗收規(guī)范》等規(guī)范、規(guī)程的有關要求。

  6、使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便利又較平安的地方。

  7、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區(qū)、罐區(qū),必需配裝阻火器或實行其它平安措施。 9、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揮發(fā)液體擦洗設備和衣服等。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燃的擦洗材料,放入不行回收的固體廢棄物容器內,不得隨便亂丟。

  10、易燃易爆物品應貯存在專用倉庫內。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

  11、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12、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

  13、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四、防火防爆平安領導小組

  1、目的':使從業(yè)人員了解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危急化學品的特性和預防及應急處理措施。

  2、職責:負責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培訓教育、張貼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熟識把握化學品的主要危急特性及其相應的滅火措施,并定期進行防火、防爆演習,加強緊急事態(tài)時的應變力量。 3、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五、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防火管理制度8

  1、目的:

  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強化消防管理,保證安全生產。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的各級人員和職能部門。

  3、引用文件:

  3.1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工作規(guī)定》;

  3.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 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宜設獨立電源的消防網;

  4.2 消防管道的管徑及消防水的揚程應滿足施工最高消防點的要求;

  4.3 室外消防栓應根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和密度程度布設,一般每隔 120m 應設一個。倉庫、宿舍、加工場地及重要設備旁應有相應的滅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積每 120m 2設置滅火器一個;

  4.4 消防設施應有防雨、防凍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消防水暢通、滅火器有效;

  4.5 消防水帶、滅火器、沙桶(箱、袋)、斧、鍬、鉤子等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易取處,不得任意移動或遮蓋,嚴禁挪做他用;

  4.6 辦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7 在油庫、木工間及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設"嚴禁吸煙"的明顯標志,并采取響應的防火措施;

  4.8 在易燃、易爆區(qū)周圍動用明火或進行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采取響應措施方可進行;

  4.9 存放炸藥、必須得到當地公安部門的許可,并分別放在專用倉庫內,指派專人負責保管,嚴格領、退料制度;

  4.10 氧氣、乙炔、汽油等危險品倉庫應有避雷及防靜電接地設施,屋面采用輕型結構,并設置氣窗及底窗,門、窗應向外開啟;

  4.11 運輸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應按當地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進行;

  4.12 倉庫應根據儲存物品的性質采取相應耐火等級的材料建成;

  4.13 采用易燃材料搭設的臨時建筑應有相應的防火措施;

  4.14 各類建筑之間的防火安全距離應滿足 gbj16 的規(guī)定;

  4.15 揮發(fā)性易燃材料不得裝在敞口容器內或存放在普通倉庫內;

  4.16 裝過揮發(fā)性油劑及其他易燃物質的.容器,應及時退庫,并保存在距建筑物不小于 25m 的單獨隔離場所;

  4.17 裝過揮發(fā)性油劑及其他易燃物質的容器未經采取措施,嚴禁用電焊或火焊進行焊接或切割;

  4.18 易燃液體不得露天存放。必須少量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應嚴禁曝曬并采取降溫措施;瘜W易燃物品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制度,落實防燃措施;

  4.19 凡屬施工、生產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單位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有關部門領導簽字,由公司主管部門統(tǒng)一購買;

  4.20 對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和執(zhí)行嚴格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庫區(qū),進入庫內人員禁止穿化纖服裝和帶鐵釘的鞋,嚴禁在庫區(qū)內吸煙和用火,嚴禁在庫區(qū)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

  4.21 使用保管化學易燃、易爆品的設備和容器,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凡能產生靜電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必須有導電設備;

  4.22 對易燃、易爆物品和劇毒物品,必須由懂得其性能的人負責管理,并做到經常檢查;

  4.23 施工單位用火要嚴格控制,確需用火時,必須填寫申請單,經施工、安監(jiān)、保衛(wèi)等部門審批,方可動火;

  4.24 凡在管區(qū)使用各種電熱器具,必須寫出申請,經安監(jiān)、保衛(wèi)等部門審批,方可使用;

  4.25 冬季需要使用的取暖設施,在使用前應向安監(jiān)、保衛(wèi)部門寫出申請,并經安監(jiān)、保衛(wèi)部門檢查合格后,領取《冬季取暖用火證》方可使用;

  4.26 各種取暖設施,在使用期間,必須有防火專人負責。

  1.保持營業(yè)、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jiān)督班組消除火災隱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yè)知識消防監(jiān)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冒險作業(yè)。

  10.在宿舍區(qū)內,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防火管理制度9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制度、規(guī)定的要求,切實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各部門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定適合本部門特點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督促其落實;組織制訂防火工作計劃,督促所屬單位、人員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組織消防滅火和安全疏散預案的制訂、演練;組織對義務消防隊伍的管理和對師生員工、義務消防隊員進行防火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及培訓;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險隱患整改;組織防火安全責任(保證)書各項內容的.落實。

  三、各重點防火部位,實行晝夜24小時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點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規(guī)定》、《消防設施、器材管理規(guī)定》等規(guī)定落實。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時,應按規(guī)定審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作業(yè)。

  五、嚴格用電安全管理。各類電線、電器的安裝、使用均應符合用電安全、防火安全規(guī)定;嚴禁亂拉電線,嚴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電設備。

  六、加強消防水源管理。消防水池和消防栓要保持足夠的消防水源,禁止將專用消防水源挪作他用。

  七、加強氣源管理,特別是易燃、有毒氣體和易燃、易爆危險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保持室內良好通風。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嚴禁在教學、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九、保障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排煙送風、自動噴淋、火災事故廣播、火險報警等設施、設備處于正常狀態(tài)。

  十、遇有火災險情,要迅速組織撲救、報警。

  十一、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直至移交政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防火管理制度10

  動用明火管理規(guī)定

  1.在大廈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yè),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以文字形式報大廈保安部審核、批準,獲得動火證后方可作業(yè)。

  2.保安部負責審核動火證、管理和簽發(fā)動火證。

  3.保安部在審核動火證申請的同時,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后由消防人員簽字,再發(fā)給動火證。

  4.動火作業(yè)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guī)定,否則一切后果由動火方自負(施工單位動火按保安部其它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大廈內所有部位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必須經保安部同意辦理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電器設備管理規(guī)定

  6.電工必須經過電業(yè)部門正式考核發(fā)給執(zhí)照后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未考取執(zhí)照的學徒不得單獨操作,電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工手冊的規(guī)定,并結合大廈防火要求的特點,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guī)程并結合大廈防火要求的特點,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guī)程。

  7.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guī)定進行,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經主管部門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檢查后方可使用。

  8.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9.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制度,發(fā)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fā)熱及電線絕緣損壞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10.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石油及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敷設的照明線路,應用金屬品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燈具和開關。

  11.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它可燃材料作材料燈罩。

  12.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器設備,在未經做試驗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員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設備的電源。

  13.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在室內動火必須經保安部批準,嚴格執(zhí)行大廈《動用明火管理規(guī)定》。

  14.使用電熱器具導線必須符合要求,絕緣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險控制。必須設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時要有專人看管,用完后斷電。

  電、氣焊作業(yè)防火規(guī)定

  15.電氣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16.使用電、氣焊噴燈要選擇安全地點,作業(yè)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干凈,如不能清除應采取澆濕,設接火盤、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護。用電氣焊在高空焊割部的下面,要保持足夠的水平距離。在樓內作業(yè)時,應將乙炔灌、氧氣瓶放在建筑物以外的安全地點,并設專人看護。

  17.電氣焊在焊割前要對焊割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嚴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護裝置不健全或失靈的焊割工具。乙炔發(fā)生器的器頭裝置及膠管遇冷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明火烘拷或用金屬物敲打。

  18.焊割作業(yè)及點火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條頭、熱噴嘴要放在安全地點,焊割結束或中途離開現場時,必須結束或中途離開現場,必須切斷電、氣源,并仔細檢查現場確認無余火復燃危險時方可離開,在一些重點部位、場所焊割,要求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遺留火種發(fā)生問題。

  19.電焊機的各種導線不得殘破裸露,更不準與氣焊軟管、氣體的導管及有氣體的氣瓶接觸。氣焊軟管也不得從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接觸。

  20.電焊機、地線不準結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21.嚴禁在有可燃蒸氣、氣體和爆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焊接,應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距離。

  22.焊接作業(yè)不得與油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險的`操作同方位、同時間交叉作業(yè)。

  23.焊接現場必須由動火方自備滅火器材。

  大廈范圍內嚴禁吸煙

  辦公室防火規(guī)定(使用于大廈內各行行政辦公室)

  24.辦公室用過的廢紙要放在紙簍內并及時清除。無用的資料文件要及時清理和統(tǒng)一安全銷毀。

  25.不準在辦公室內使用任何電加熱器具(包括電暖氣),特殊情況須經保安部同意后辦理登記手續(xù)。

  26.各機房設專人管理,閑人免進。

  27.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問題和隱患后,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規(guī)定

  28.大廈內安裝配置的各類消防設施、設備是預防一旦出現火情是滅火用的,必須保持完好靈敏的狀態(tài),任何人不得無故折損、破壞,也不許挪為它用。否則將按消防懲罰條例及消防法規(guī)嚴肅處理。

  29.各種消防管道的修理或停水、消防自控設備、聯動設備的維修、調試應事先報保安部,經批準后方可作業(yè)。

  30.大廈內安全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人不得占用和堵塞。

  31.保安部對大廈內所有消防滅火器材的配備和變動情況要登記備案。

  32.各部門對工作范圍內的消防設備有責任配合保安部進行維護,發(fā)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建筑審核消防規(guī)定

  33.嚴格執(zhí)行公安消防部門關于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34.大廈內各部位需要進行施工改造及內裝修工程時,須事先將施工方案及有關圖紙報工程部、保安部審核,并承送消防局審批,獲得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35.施工方案未經消防監(jiān)督機關批準前不得提前動工。工程竣工后須經公安消防機關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6.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施工單位(乙方)須與保安部(甲方)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明確責任保證安全后才能開工。

防火管理制度11

  為了確保公寓樓學生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在用電、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強制執(zhí)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導為責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導負責按時送電、關電;檢查防火設施;確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實。

  2、用電管理必須做到:

 、派衔7:00—11:30切斷各宿舍插座照明電源;

 、葡魰r間后切斷各宿舍插座、照明電源,但必須開亮樓梯口和走廊照明燈;

 、敲刻鞕z查宿舍內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內不得設置臨時插座、接線板。小型臺燈要安全、可靠。寢室內不得使用電水壺、熱得快、電吹風、充電照明燈等電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琶繕菍拥淖呃瓤谠O置兩組,每組兩只1211滅火器。要教育學生會用滅火器,愛護滅火器,不能拿生命當玩戲;

  ⑵各樓梯間不得設置影響疏散的裝置;

 、欠阑痖T應每時處于常閉狀態(tài);

 、葘W生在公寓樓的這段時間內,所有的大門不得上鎖。

 、梢_保應急照明燈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門的頂部、疏散走道和轉角處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墻上。發(fā)現損壞,立即整改。

 、室归g、大門口和四樓樓梯口必須有導護老師值班,不得離崗,隨時應急突發(fā)事件。

  4、獎懲制度:

  若全學年安全合格,對工作負責,熱愛學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導及其它工作人員每學年發(fā)給安全獎。若在各次檢查中發(fā)現不執(zhí)行制度,并且不及時整改的當月扣除部分工資。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相應的處理和經濟處罰。

防火管理制度12

  貨物接收是否順利、數據是否正確、貨物是否有破損質量問題等,都關系著倉庫的貨物安全管理。以下是倉庫管理安全制度之《貨物接收制度》,可作倉庫日常接受貨物的參考。

  一、接貨的'要求關鍵是:及時和準確,接貨人員要根據合同和發(fā)貨通知單,經常到車站、碼頭、貨場了解掌握到貨情況,接到到貨通知單后,及時辦理接貨手續(xù),同時組織人力和裝卸。輸工具,保證貨物安全,貨入庫。

  二、接貨的方式主要有:到火車站、碼頭接貨,和從供方(短途運輸)自行提貨等三種,提貨人員必須做好接運工作,熟悉交通部門的規(guī)章制度。

  三、整車到貨,接貨人員必須會同鐵路貨運員,認真檢查車門。車窗的鉛封是否完好無誤后,方可起封卸車。

  零擔到貨,由于經常會發(fā)生貨動事故,接貨人員一定要同鐵路貨運員一起,按照貨運單詳細核對物資的品種、件數,查驗包裝無缺后提貨。

  四、在接貨檢查中,如發(fā)現貨物進水、破損、短缺、散包等問題,應取得運輸部門的確認和明確責任以及確切的證據,為查詢和索賠提供可靠的依據,如屬于鐵路方面的責任應做出“商務記錄”;如屬于其它方面的責任,而需要鐵路部門證明者,應做出“普通記錄”,然后再組織人員提貨。

  五、入庫卸車要做到物資不亂、不混、不損,為物資入庫、驗收保管創(chuàng)造條件。接貨人員應按交貨要求,當面向保管員交接清楚。凡是通過混裝、快件、零擔等方式運來的貨物,接收人員應爭取當天送交倉庫驗收,避免積壓,物資在沒有交倉庫驗收前,不能開箱起件和拆除包裝。

防火管理制度13

  1.辦公室內除根據工作性質需要,經保衛(wèi)部門批準外其他辦公室一律禁止使用電爐、電熱器5及60瓦以上高熱度照明裝置;

  2.辦公室、宿舍內一律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

  3.不準隨意安裝燈頭或亂接亂拉電線,不得在燈泡上照紙和電線上掛物;

  4.宿舍內不準用易燃、可燃物料支搭、釘擋隔斷;

  5.禁止臥床吸煙,煙頭不準隨地亂扔;

  6.室內禁止使用爐火;

  7.辦公室宿舍要設專人負責日常防火衛(wèi)生制度管理,要經常打掃,及時消除火險隱患,周圍要設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

防火管理制度14

  醫(yī)院氧氣管理制度是對醫(yī)院內氧氣供應、使用、維護及安全管理的一整套規(guī)定,旨在確保醫(yī)療氧氣的安全、有效、持續(xù)供給,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內容概述:

  1. 氧氣供應管理:涵蓋氧氣源的選擇、安裝、運行和維護。

  2. 氧氣使用管理:涉及氧氣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人員培訓、患者使用指導。

  3. 質量監(jiān)控:定期進行氧氣純度、壓力等參數檢測。

  4. 應急預案:制定并演練應對氧氣供應中斷的應急措施。

  5. 安全管理:包括氧氣儲存、運輸、使用的.安全規(guī)定和風險防范。

  6. 記錄與報告:建立完整的氧氣使用記錄和異常報告制度。

防火管理制度15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序,防 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

  2、 范圍:適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責任者:各部、各車間

  4、 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4.1.2 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罐區(qū)廠區(qū)內、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時必須加阻火器。電瓶車禁止入內。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fā)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現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F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4.1.6 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4.1.8 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qū)內焊割動火、熬煉用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guī)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qū),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4.1.10 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3歐姆。

  4.1.11 廠區(qū)內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化工生產甲類區(qū)域在有液化石油氣及可燃氣體容易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加強氣體監(jiān)測工作。

  4.1.13 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guī)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 設備管道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對外觀、尺寸及補焊過或其它疑焊縫進行復驗,并作耐壓試驗或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外觀、內部檢查和無損傷檢查。嚴格執(zhí)行《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4.1.15 一切設備、管道和鋼瓶等應按化工部制訂的"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規(guī)范"(HGJ1047-79)規(guī)定的顏色進行涂色。

  4.1.16 根據工藝過程的具體特點,設置必要的事故信號、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鎖裝置。

  4.1.17 生產過程中的正壓系統(tǒng)嚴防形成負壓,并且應設置防止形成負壓的措施和停車聯鎖裝置。

  4.1.18 生產廠房、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本地區(qū)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4.1.19 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4.1.20 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廠區(qū)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保衛(wèi)科、安全部批準。

  4.1.21 廠內所用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4.1.22 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壓。

  4.2.1.1 定期對設備進行無損探傷檢驗和測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壓系統(tǒng)之間應安設止逆閥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安裝必要的自控監(jiān)測儀表、自動調節(jié)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并高出廠房建筑物、構筑物2米以上。若設在露天設備區(qū)內的放空管,應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設備2米以上。

  4.2.1.4 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4.2.1.5 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按照安全閥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2.1.6 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裝爆破板。如裝導爆筒,應朝向安全方向。

  4.2.1.7 凡是裝有觸媒的高溫設備,必須泄壓降溫后方可打開。(觸媒需要惰化的,應進行惰化。)

  4.2.1.8 壓縮氣體鋼瓶的充裝、使用、貯運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

  4.2.2控溫、控壓。

  必須嚴格控制溫度、壓力,不得超溫、超壓。溫度計、壓力表及儀表裝置必須定期校驗,加強維護,保證靈敏準確。重要的設備和部位,應裝設自動調節(jié)、溫度。壓力的聲光報警裝置。

  4.2.3防止氧含量超標。

  4.2.3.1 氧和可燃氣體混合是發(fā)生火災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須認真分析化工工藝各環(huán)節(jié)的氧含量。不準超過規(guī)定。

  4.2.3.2 管道系統(tǒng)和設備在檢修前,一定要將可燃氣體置換干凈;檢修后一定要將空氣置換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氣體。

  4.2.3.3 裝設必要的氧含量報警器和事故聯鎖裝置的安全設施。

  4.2.4防火措施。

  4.2.4.1在工序之間,各設備的進出口管道應設置切斷閥或安全水封。主要設備上應設單獨放空管。

  4.2.4.2氧氣、空氣、氮氣、可燃氣體或液體彼此之間不得直接連通,必須設置止逆閥,安全水封或裝設兩關一開閥門(兩閥間設放空閥),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4.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管道系統(tǒng),應有惰性氣體置換的設施。惰性氣體可與滅火設施共用。

  4.2.5防靜電放電。

  4.2.5.1下列設備及管道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4.2.5.1.1 生產、貯運、運輸和裝卸液化石油氣、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

  4.2.5.1.2 空氣分離裝置保冷箱及箱內設備管道;

  4.2.5.1.3 用空氣干燥、摻合、輸送可燃的粉狀或粒狀的塑料,樹脂及其它易產生靜電的固體物料所用的設備及管道;

  4.2.5.1.4 在絕緣管道上配置的金屬附近,對地絕緣的金屬、導體等都應有專門接地。

  4.2.5.2 在裝油或裝其它易燃液體作業(yè)時,禁止進行取樣和檢測工作,檢測或取樣工作應在裝料完畢,靜止1~2分鐘以后進行。

  4.2.5.3 禁止使用噴射蒸汽的辦法加熱易燃液體。

  4.2.5.4 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工作。

  4.2.5.5 易產生靜電的危險場所,應裝設導除人體靜電的設施,如接地扶欄、接地的.門把手、裝卸站臺的接地金屬棒等。

  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質的流速應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2.5.7 禁止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尼龍等化纖衣服,在易產生靜電及存有易燃、可燃氣體的危險場所工作。

  4.2.6貯運設施

  4.2.6.1 易燃液體貯罐應設液位計、呼吸閥、消防泡沫管槍。如無呼吸閥時,應設帶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2.6.2 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38℃的易燃液體常壓貯罐,應設冷卻降溫等安全設施。閃點低于28℃,而沸點在38℃至85℃之間的地上易燃液體貯罐,應設冷卻噴淋等設施。

  4.2.6.3 氣體貯罐應設安全閥、壓力計、液位計、溫度計,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卻噴淋設施。

  4.2.6.4 液氨貯罐上應裝設液位計,壓力表和安全閥。

  4.2.6.5 充裝液氨前,必須對鋼瓶進行認真檢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裝。

  4.2.6.6 貯存易燃易爆液體的設備,宜裝有高低限位報警器及自動調節(jié)裝置。嚴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裝易燃、可燃液體。

  4.2.7物料排放。

  4.2.7.1. 含有可燃氣體及易燃、可燃液體的污水必須經過回收或處理后,方可通過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2.7.2. 幾種能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易引起火災或爆炸危險的污水,不準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體)污水應設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設施。

  4.2.7.4. 嚴格設備計劃檢修制度和驗收手續(xù),確保設備檢修質量,保證設備、管道、閥門嚴密不漏。加強檢查,及時消除泄漏。

  4.3防火防爆等級劃分。

  4.3.1廠房的防火防爆等級,應嚴格按石油化工企業(yè)防火防爆標準設計。

  4.3.2新建項目對電氣設備的選型,應嚴格按危險場所防火防爆的等級規(guī)定執(zhí)行。老廠在防火防爆廠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電氣設備,應有計劃地在短時間內逐步進行更換。

  4.3.3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布置和安裝(包括臨時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按"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和"爆炸性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執(zhí)行。

  4.4消防設施。

  4.4.1 廠內的消防設施,應根據工廠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有關單位的消防協作條件等綜合考慮。

  4.4.2 室外消火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區(qū)、裝卸區(qū)站臺等處,消火栓間距不宜超過60米。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4.4.3 除全廠性消防設施外,還應在生產裝置,變配電所,倉庫等場所,設置一定數量的小型滅火機和簡易滅火器材,如砂、滅火毯等。

  4.4.4 小型滅火機設置的種類、數量、應根據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占地面積及有無消防設施等情況考慮。

  4.4.5 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的地點應當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曝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4.6 嚴格執(zhí)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員維護、定點存放、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的狀態(tài)。用過的或失效的滅火器材應及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與實瓶混放。

【防火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宿舍防火的管理制度04-26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02-21

宿舍防火管理制度09-28

施工防火管理制度05-24

防火部位管理制度05-08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精選22篇)12-11

廚房餐廳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1-24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5篇03-08

森林防火值班管理制度(精選7篇)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