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注釋辨疑

時間:2023-04-30 09:07:29 語文論文 我要投稿
  • 相關(guān)推薦

古文兩則注釋辨疑

    一、《桃花源記》中的“志”

    幾十年來,陶淵明《桃花源記》一直被選為中學語文教材,新編九年義務教育三年制初中語文教科書第二 冊一仍舊貫,被選入。然而,對文中“志”字的釋義也一仍舊貫,作為教科書,這就未免有提出質(zhì)疑并進行辨 析之必要。為便于說明問題,先將該段文章及有關(guān)注釋照錄于下: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處處志之。及郡下,詣太守。說如此。太守遣人隨其往,尋向所志,遂迷,不 復得路。

    在“尋向所志”下,1987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語文課本第四冊和1993年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版的九年制義務教育三年制初中語文課本第二冊均注釋為:“尋找前次做的標記!笨梢姾笳哒瞻崆罢。

    對這一注釋,曾有人提出異議(見1994年第四期《天津師大學報》),認為“志”不應當作“標志” 解,而應該作“記住”解,理由是漁人所行之路乃水路而非陸路;既然是水路又怎樣或者說在什么地方做標記 呢?難道真的是有“刻舟求劍”不成?而且指出這種注釋是從郭錫良先生《古代漢語》一書的注釋搬來,只不 過把郭注“處處志之”的“志”注釋挪到了“尋向所志”的注釋中而已。

    盡管《天津師大學報》那位作者未作深入論述,但所提出的問題卻是值得深思的,因為按這樣的注釋對原 文進行譯解,明眼人一看就是不合乎事理的。這里也把九年制義務教育三年制初中語文第二冊《教師教學用書 》中提供的譯文照錄于下,以便辨別個究竟。

    (漁人)出來后,找到他的船,就沿著舊路(回去),(一路上)處處做了記號;氐娇だ铮グ菀娞 ,報告了這些情況。太守派人隨他前往,尋找前次所做的標記,竟迷失了(方向),再也沒有找到路。

    照這樣翻譯,人們不難發(fā)現(xiàn):漁人往返行程,都是靠撐船;那么在船上又怎樣去做標記呢?是在船行一段 路之后下船再到岸邊某處(或山石,或樹木等)去做標記嗎?如若不然,就只能像“刻舟求劍”那樣了!顯然 ,這是不符合情理的。之所以導致這種不合乎客觀事物情理的翻譯,關(guān)鍵在于對文中“志”字詞義注釋的疏誤 。

    要弄清這個問題,首先應明確“志”在先秦有兩個常用的義項:①意念,心愿;②標志,記號同時作“記 ”(記住、記在心里)這個義項也經(jīng)常使用。至于“志”的“記”義來源,清代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有 過明確說明:“蓋古文有志無識,從篆乃有識字,保章曰:‘志,古文識。識,記也!栋Ч珕枴纷⒃唬骸 志讀為識。識,知也。’今之識字,志韻與職韻分二解,而古文不分二音,則二解義亦相通,古文作志,記也 ,知也!胖挥幸蛔忠灰,……在心為志,發(fā)言為詩,志之所之不能無言,……漢時志、識已殊字也。”

    段玉裁這段注文,主要明確了兩點:①古文有志無識,“記”義由“志”表示,理由是“古文不分二音, 則二解義亦相通;②漢代時,志與識已分開用,屬于兩個字了。按造字過程而言,“志”與“識”為古今字。 從用字角度說,漢代以后既產(chǎn)生了“識”字,若用“志”字表示“記”義則為通假。不過,段氏這里并未申明 ,或許由于不便區(qū)別或區(qū)別也無多大意義,故而從略!爸尽弊鳌白帧苯,不管與“識”是古今字還是通假關(guān) 系,在漢代以前或以后都不乏用例。在漢代以前的,如《莊子·逍遙游》:“齊諧者,志怪者也。”陸德明《 經(jīng)典釋文》釋“志”為“記也”,即記載之義。在此基礎上又引出用心記住義,如《荀子·子道》:“孔子曰 :‘由志之,吾語汝!贝颂帯爸尽憋@然是記住、記在心中之意,又《史記·屈原列傳》“博聞強志”,即 為見識廣博強于記憶的意思。漢代以后的,如《新唐書·褚亮傳》記述褚亮“博見圖史,一經(jīng)目,輒志于心” 。又,唐代張又新《剪茶水記》:“客有兩浙者,言搜訪未盡,余嘗志之!眱捎美爸尽憋@然都是記在心 中之意。

    如果把《桃花源記》中的“處處志之”、“尋向所志”之“志”解作“記住”、“記在心中”,顯然更順 理成章,符合情理。那就是說,漁人在行船過程中把岸上處處的樹木、山石之類作為對象記在心中,以便再返 回尋找桃花源的所在不比在行船時做

[1] [2] [3] 

【古文注釋辨疑】相關(guān)文章:

諸子學研究與胡適的疑古辨?zhèn)螌W05-01

疑訟(疑訟)04-29

回疑(迴疑)04-29

問疑(問疑)04-29

辨訂(辨訂)04-29

“言意之辨”新辨04-30

然疑04-29

愕疑04-29

俗疑04-29

疑隟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