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代司法理念與裁判文書改革

時間:2023-05-01 04:13:37 法學論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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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代司法理念與裁判文書改革

  論文提要:裁判文書中貫徹以人為本之觀念,主要是主審法官的事情,但又不完全是主審法官的事。當事人的思想,明確的訴訟請求及反駁辯論觀點在裁判文書中當有所反映;有訴訟代理人的案件,特別是代理律師的代理詞或法律意見書,其內(nèi)容應當體現(xiàn)在裁判文書之中;除主審人外,合議庭其它人員的意見也應有所反映,在裁判文書中適當公開不同意見是有益的;盡管沒有署名,但對裁判結(jié)果有重大影響人的意見,比如各級領(lǐng)導以及審判委員會的意見,如果與主審法官或合議庭意見嚴重不統(tǒng)一,本著“求真務實”之精神,本案有關(guān)的所有人的意見可以適度寫入裁判文書之中。裁判文書是法官結(jié)案后的成果,也是當事人從法院討得的“說法”。裁判文書改革是法院改革的重心,裁判文書中如何貫徹以人為本之觀念,體現(xiàn)當事人、代理律師、合議庭成員、審判委員會及其它案外有影響人的意見,反映主審法官的思想等等,在法院進行的各項改革中這也確有探討之必要。法院需要精通司法實務又頗具法學功底的學者型法官,社會需要說理透徹、論證嚴謹、看得懂、充滿人性味道的裁判文書。

  關(guān)鍵詞:說理,意見,司法理念,以人為本,裁判文書

  前言

  裁判文書是由各級人民法院制作的官方文件,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官方公文。一般的官方公文,無須制作者署名,只要有公章即可。而裁判文書則要求除公章外,裁判人員必須署名。既然允許署名,公之于眾自己的姓名,則署名者的思想觀念、法律知識、文化風格、 特別是每一名法官依據(jù)自己的世界觀、價值觀對國家法律制度的理性感知而形成的有關(guān)裁判的司法理念等應該體現(xiàn)在執(zhí)筆者制作的裁判文書之中,而不應該象如今的裁判文書一樣千篇一律:格式教條化,官方色彩濃。有時候一位作家的文章無論署什么名或不署名,讀者還能感覺到該文章是他的,主要因為文風使然。而對于專職法官來說,從事了半輩子的審判,制作了成百上千份裁判文書,結(jié)果沒有任何自己的特色,他人也體會不到任何風格,不能不說是一件憾事。

  裁判文書中貫徹以人為本之觀念,主要是主審法官的事情,但又不完全是主審法官的事。當事人的思想,明確的訴訟請求及反駁辯論觀點在裁判文書中當有所反映;有訴訟代理人的案件,特別是代理律師的代理詞或法律意見書,其內(nèi)容應當體現(xiàn)在裁判文書之中;除主審人外,合議庭其它人員的意見也應有所反映,在裁判文書中適當公開不同意見是有益的;盡管沒有署名,但對裁判結(jié)果有重大影響人的意見,比如各級領(lǐng)導以及審判委員會的意見,如果與主審法官或合議庭意見嚴重不統(tǒng)一該怎么辦?本著“求真務實”之精神,與本案有關(guān)的所有人的意見可以適度寫入裁判文書之中。近年來,各級法院內(nèi)部的各種改革層出不窮,從一定意義上講,裁判文書改革是法院審判方式改革進一步深化的必然要求,裁判文書改革是法院改革的重心。裁判文書是法官結(jié)案后的最終交待,也是當事人從法院討得的“說法”。裁判文書中如何貫徹以人為本之觀念、體現(xiàn)本案有關(guān)所有人的思想,下面筆者以民事判決為例,結(jié)合審判實踐,談談自己的一點看法。

  第一部分  訴訟當事人的主張與辯解。

  當事人的主張與辯解主要體現(xiàn)在起訴狀(上訴狀)與答辯狀上,集中反映在法庭庭審中。這樣就要求文書制作人針對起訴狀(上訴狀)與答辯狀進行概括和歸納。司法實踐中要注意反對照抄照搬訴狀之現(xiàn)象,特別要列明指出原告的訴訟主張。當事人最為關(guān)心的,就是自己向法院提出的訴訟請求。為此,可考慮將判決主文放在裁判文書最前面,與原告訴請相對應。“在具體格式安排上,德國裁判文書將判決主文放在裁判文書的正文開首,與原告起訴狀中的訴訟請求相呼應,直觀地反映出裁判內(nèi)容是否符合《德國民事訴訟法》關(guān)于禁止法官在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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