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的價值與弊端

時間:2023-05-01 03:18:23 法學論文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法律程序的價值與弊端

  近年來發(fā)表的法學文獻中,涉及法律程序的,汗牛充棟。大多數(shù)篇章偏重于發(fā)揚光大法律程序的“積極面”,對法律程序的“陰暗面”隱忍不發(fā),以免煞風景。然而,程序價值的背面即掩藏著程序的弊端,對此不可不予省察。今舉偶二三,姑作醒世之言。

  正義的程序需購買

法律程序的價值與弊端

  任何一種糾紛解決方式應有其正當性基礎,否則即無生命力。訴訟是以正當?shù)某绦騺碜非蠊慕Y果。由于在法律疑難案件中,結果是否公正并無客觀度量的標準,故此,法律為法院設置了最為苛刻的程序規(guī)則,將訴訟的正當性建立在程序正義之上,以程序規(guī)則扼制法官的恣意妄為。法官被要求按嚴格的程序規(guī)則進行生產(制作裁判和命令等),以正當程序確保法官恪守中立。國民不分貴賤,一視同仁。民間自治、自決過程中仗勢欺人,“拳頭里面出真理”的現(xiàn)象得以淡化。

  問題的另一面是,正義的程序需要支付代價。專業(yè)的法官、職業(yè)的律師、豪華的法庭、精細的鑒定、細密的論證等等,無不需要當事人或社會支付沉重的代價——正義的程序需購買。財力雄厚的當事人往往通過聘請優(yōu)秀的律師玩弄程序規(guī)則于股掌之間,通過拖延訴訟使對手陷入兩難境地,由此導致另一種形式的恃強凌弱,即經濟上的恃強凌弱——有錢才能購買真理。

  民間調解優(yōu)先考慮結果的正當而非過程的正當,將結果正當建立在“雙方自愿”、“不服可以不從”之上!安环梢圆粡摹币馕吨o當事人以選擇的機會,由當事人綜合諸多因素——結果的可執(zhí)行性、雙方關系的維系、訴訟之成本、勝算之概率——進行綜合算計、衡量,選擇最優(yōu)方案。調解人如過于偏離中間立場,不予基本公正,當事人可以用“拒絕調解”這種“以腳投票”的方式表達不滿。調解由于不強調程序以及法律適用,當事人之間可以省略中間環(huán)節(jié)以及程序較量,直奔主題?D?D你準備賠多少錢?追求結果的公正,大幅地節(jié)省時間、金錢甚至感情的耗費。

  不輕信天理和良心

  程序的一個功用是重塑過去——已經成為歷史的案件事實。經過程序加工的“過去”才成為確定的過去。這意味著在程序中,事實上的過去和程序上的過去并存,并發(fā)生著由前者向后者轉化。程序操作出來的真實屬于“程序的真實”,其特點是通過證據(jù)的相關性原理將不相干的證據(jù)排除于程序之外,防止不著邊際的證據(jù)給法官形成沉重負擔并誤導法官,其弊端在于人為地割裂復雜的社會關系,具有機械性和局限性。程序通過舉證責任的分配制度防止互相扯皮,困境在于舉證責任分配并無明確可行的規(guī)則,最終由法官自由裁量分配,出現(xiàn)“嘴大就是真理”的偏差。程序不相信天理和良心,防止有人昧著天理和良心說話,其弊端在于懷疑一切,漠視人有良知這一客觀事實。程序原則上不輕信過去的經驗——尤其在刑事訴訟程序中,過去的經驗輕易不能用來證明現(xiàn)在的事實,不能因某人是個慣犯即推定他為現(xiàn)行犯,因為經驗并不總能上升為規(guī)律,完全可能因為例外的出現(xiàn)而呈現(xiàn)偏差;但問題在于,舍棄經驗又非?上В驗榻涷灂r常又確實是可靠的。程序因為“難容經驗”,操作過去依賴于證明,未經證明的事實視為不存在的事實,以防“莫須有”式的憑空捏造。然而,事實并非都是可以證明的,將未經證明的事實一概推定為“不存在”,讓人覺得天理不彰,惡無惡報。

  調解操作過去往往與此相反。調解人強調“人不能不講良心”,否則會有報應(威懾);即使沒有證據(jù),也不能不認賬,恩將仇報(感化):“人”不能睜眼說瞎說,否則將來誰敢理你?(制裁)。調解所依賴是實踐經驗,所追求的是實質正義和多快好省,所憑借的是公理、良心。調解所倚重的是感情、感覺,程序倚重的是理性和理論。如果我們不帶任何感情上的偏好和觀念上的教條,就會發(fā)現(xiàn)在司法的程序正義與民間調解的實質正義之間很難作伯仲之分,而且從各國發(fā)展趨勢來看,兩者有相輔相承、互相融合的動向。

  故意制造緊張局面

  誠如著名法學家季衛(wèi)東教授所言,法律程序的參加者如果完全缺乏立場上的對立性和競爭性,就會使討論變得鈍滯,問題的不同方面無

[1] [2] [3] [4] 

【法律程序的價值與弊端】相關文章:

公司合并的法律程序04-30

弊端的意思, 弊端的解釋04-30

弊端04-30

關于法律價值研究的幾個問題05-02

湯泡飯的弊端04-29

隔代教育的弊端04-28

法律風險管理價值鏈的數(shù)學描述04-27

[法律法規(guī)]司法鑒定程序通則05-01

集體土地出租的合法程序及法律問題04-30

日本留學的優(yōu)勢與弊端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