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港、澳、臺地區(qū)招收研究生工作進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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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階段 工作內(nèi)容和要求 負責單位 完成期限 準備 印刷招生專業(yè)目錄和有關材料,寄各報名點 招生單位 2010年11月15日 宣傳報道招生消息 各報考點 11月18日 報名 組織報名 各報考點 11月20日-12月19日 將報名情況匯總后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和港澳臺辦 各報考點 12月31日 將考生報名材料、準考考生情況表寄有關招生院校 各報考點 2011年1月15日 將審核后的《準考考生情況表》寄回有關報考點 招生單位 1月25日 給考生寄發(fā)準考證 各報考點 2月10日 命題考試評卷 命題、印刷試題并密封,用機要寄試題給有關招考點(香港、澳門考點試題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不得直接寄到香港、澳門考點) 招生單位 3月15日 組織初試 各報考點 4月9日-10日 密封答卷用機要寄給招生院校(香港、澳門考點的`試卷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寄) 北京廣州報考點 4月13日 將考試情況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和港澳臺辦 各報考點 5月14日 評卷 招生單位 5月19日 將復試的地點、時間電告考生及其報考點 招生單位 5月24日 組織考生復試 招生單位 6月5日 錄取 招生單位報送錄取名單至所在。▍^(qū)、市)教育行政部門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gòu),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gòu)審核匯總后報送教育部。招生單位將錄取名單通知有關報考點。 招生單位、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gòu) 6月15日 給考生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招生單位 6月20日 組織新生入學 招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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