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合同樣本

時間:2023-05-05 03:10:1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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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合同樣本

人身保險合同

人身保險合同樣本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本合同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guān)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gòu)成。

保險責任的開始及交付保險費

第二條 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_____ 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本保險單應(yīng)負的責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險費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簽發(fā)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fā)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yīng)日為生效對應(yīng)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險費且同意承保時,應(yīng)發(fā)給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險費的交付,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三條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yīng)依照本保險單所載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本公司派員前往收取時,應(yīng)向該收費員交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nèi)發(fā)生保險事故,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但應(yīng)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交保險費的利息。

保險費

第四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分為一次性交付、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生效日每年的對應(yīng)日所在月的1號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生效日每半年對應(yīng)日所在月的1號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險費的交付期限為每月的1號至月底。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為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期間分為躉交、xx年交、20年交。投保人可選擇其中一種為本合同的保險費交付期間。

合同效力的恢復

第六條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內(nèi),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

前項復效申請,經(jīng)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險費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保險責任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本公司負下列保險責任:

1.每年在生效對應(yīng)日按保險單列明的保險金額的5%增加保險金額。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險人生存至每滿3周年生效對應(yīng)日,本公司按保險單列明的保險金額的10%給付生存保險金。

3.自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第一年度內(nèi),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列明的保險金額給付,本合同即行終止;第二年度及第二年度以后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本公司按增加后的保險金額給付,本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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