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23 21:23:5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車輛管理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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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車輛管理制度1

  1、目的:為了加強本公司的車輛管理和保養(yǎng),特制定本規(guī)定。

  2、范圍:本公司用于送貨之貨車。

  3、職責:

  3.1 司機負責車輛的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并憑《用車申請書》出車。

  3.2 用車部門負責填寫《用車申請書》并經部門部長簽名后交總經理或行政部部長審批。

  4、車輛管理:

  4.1 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司機應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行車安全。

  4.2 車輛出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并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若有違規(guī)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4.3 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用車申請書》,經部門部長簽字后交行政部部長審批后交司機。

  4.4 用車應設《用車記錄薄》記錄出差地點、時間、用車人等,并應要求用車人在記錄薄上簽名,每月30日前上交財會統(tǒng)計結算。

  4.5 公司用車送貨物原則(以本公司鋁殼箱為標準)低于2件的不出車。

  4.6 如節(jié)假日或業(yè)余時間用車的應提前一天向總經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請并填寫《用車申請書》,經審批后方可使用。該用車時間內所有責任由用車人負責(包括事后得知該時段發(fā)生的電子違章記錄罰款。

  4.7 車輛出車任務結束后和節(jié)假日應停放在公司專用車位內,不得擅自將公車私用,否則追究司機責任。

  4.8 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行駛證、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fā)生盜竊。

  4.9 營銷人員用車各項費用自理,包括油費、路費、違章罰款,司機出差補貼等。

  4、司機管理:

  5.1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規(guī)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5.2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yǎng),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fā)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經批準后送汽修廠維修。

  5.3 司機應清楚了解車輛的保養(yǎng)時間和各季度的審核工作,如因證件不齊全或過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機負責。

  5.4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后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5 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在辦公室內應協(xié)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傳真文件、復印等)必要時協(xié)助其它部門工作。

  5.6 未經批準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車輛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規(guī)范學校所轄校園內個人車輛行駛、停放管理,制定本規(guī)定。

  2、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學校教職工擁有的汽車、摩托車等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3、職責

  3.1保衛(wèi)處是本規(guī)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guī)定的修訂及監(jiān)督實施。

  3.2學校個人車輛駕駛員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定。

  4、文件內容

  4.1.2教師駕駛個人車輛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學校所轄區(qū)域。

  4.1.3教師駕駛個人車輛在學校所轄區(qū)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0km/h。

  4.2.3教師個人車輛停放時,必須停在指定地點,車頭方向一致,停車看齊。

  4.3保衛(wèi)處不定期地對學校所轄區(qū)域車輛停放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4處罰亂停亂放的車輛責任人,按學校《違章處罰管理規(guī)定》進行處罰。

  5、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管理要求

  5.1各處室(部門)應將教師私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標管理,作為安全工作關鍵業(yè)績考核指標體系和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逐級逐人與私車駕駛人員簽訂《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嚴格私車安全責任目標的考核,并將私車安全責任事故作為責任單位(部門)評先的重要依據。

  5.2私車駕駛人安全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

  5.2.1各處室(部門)應加強教師交通安全教育,把本單位有私家車的駕駛人納入本單位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范圍,切實做到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不留死角。

  5.2.2各處室(部門)應每年邀請轄區(qū)交警大隊為教師講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交通事故應急救助、違章案例分析等交通安全知識。

  5.2.3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應采取開例會、印發(fā)學習資料的形式,每月組織教師學習交通安全知識。

  5.2.4各處室(部門)應在單位的大門口顯要位置應設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語或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固定的安全宣傳專欄,分設“交通安全專欄”,選登交通法律法規(guī)、知識、圖片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印發(fā)機動車駕駛相關宣傳資料,對廣大員工進行安全宣傳教育教育。

  5.3家庭擁有私車的教師管理

  5.3.1各處室(部門)應對本處室(部門)有駕駛證的員工建立管理臺帳并每年更新1次,認真核對駕駛證編號、類別、取證年限及審驗情況,并報送轄區(qū)交警部門。

  5.3.2各處室(部門)要每季度通過交警部門交通違法查詢系統(tǒng)確認員工私車違法行駛記錄、處理情況及駕駛證違章記錄,對有嚴重違法行車行為(一次記滿12分)和1年內累計記滿12分的駕駛人,要列為重點教育對象,進行安全教育。

  5.3.3教師應在本單位安全(部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車輛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并寫出“所使用私車保證按證照齊全,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遵守學校有關私車駕駛管理相關工作要求,如證照不齊、違反交通規(guī)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的《承諾書》。

  5.3.4教師學習駕駛畢業(yè)取證、增駕、調出、調入,均須主動及時到本單位安全(部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

  5.3.5駕駛私車的教師應當依法取得并審驗機動車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駕駛證丟失后,本人必須及時提出申請,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補領手續(xù),并報本單位安全(部門)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5.3.6私車駕駛教師應積極參加交通安全會議、學習、培訓等交通安全方面活動,服從單位管理,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單位的有關交通安全規(guī)章制度。

  5.3.7擁有家庭私車的教師對家庭用車負有監(jiān)督、指導責任,應做好家庭成員交通安全5.4.6教師私車應配備滅火器、三角警示牌、護目鏡等安全用具,摩托車、電瓶車還應配備安全帽、手套和鞋、安全護肘、護腕和護腿等安全護具,在醒目位置安裝安全駕駛警示牌。

  5.4.7教師私車嚴禁掛靠單位,不得隨意借給他人駕駛,嚴禁借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5.4.8私車駕駛人行駛前,應隨身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認真檢查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駕駛摩托車時,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等安全用具,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違法會車、爭道搶行、闖紅燈、強行超車、逆向行駛以及超員、超速、違章停放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禁穿拖鞋駕駛摩托車;不準在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5.4.9摩托車在高速公路的最高行使速度為80 km/h,城市道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40km/h,在標線雙向2車道公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50km/h,在沒有標線雙向2車道公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40km/h,在通鄉(xiāng)公路的最高行駛速度為30km/h,在通村公路上的最高行駛速度為20km/h,遇有高于或低于上述規(guī)定的限速交通標志和路面文字標記時,準許按所示時速行駛。

  5.4.10私車進入單位院落應嚴格執(zhí)行登記放行制度,服從統(tǒng)一安排,嚴格遵守限速、禁鳴等規(guī)定,按規(guī)定停放,不得妨礙交通、宣傳櫥窗、消防設施、安全疏散通道,大門附近不準停車,駕駛員離開車輛時應對車輛采取制動措施,并確認停車安全,以防意外事故。

  5.4.11如發(fā)生交通事故,除了應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外,要保護好事發(fā)現場,并迅速撥打“122”電話報警。報警要講清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主要情況和造成的后果。除應先急救傷者及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應立即聯絡單位主管或處理,并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及確認肇事責任。因事故受傷就醫(yī)時應向醫(yī)務人員講清事故發(fā)生的簡要經過,并保管好所有的就醫(yī)證明材料。

  5.5私車公用管理

  5.5.1學校對私車公用實行派車制度,私車公用車輛調派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基層部門員工摩托車或汽車由本部門負責人派遣。

  5.5.2具備以下條件的員工因公外出,公務車輛調派不足或爭取時效及方便,可以申請使用私車。

  (1)本人或家庭成員合法擁有私車,具有有效的行車證、保險證、尾氣檢測合格證、車輛號牌,并按要求進行機動車相關的證照年審和購買機動車保險(包括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yè)險)。

  (2)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并按規(guī)定審驗的;

  (3)無嚴重違法(一次扣滿6分)和責任重大事故肇事記錄;

  5.5.3教師私車公出應事先填具《私車公用申請單》經直屬部門主管核簽,分管領導批準后,到車管部門開具《私車派遣單》,方可私車公出,未按規(guī)定辦理派車手續(xù),不得私車公用。

  5.5.4存在以下情況的,一律不準駕駛私車上下班和私車公用。

  (1)未按要求,到本單位車管部門和安監(jiān)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的;

  (2)不參加單位組織安全學習、培訓等活動,一年達3次的;

  (3)對于一年發(fā)生3次以上一般交通事故、等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或次責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

  (4)嚴重違法(一次記滿12分)或1年內累計記滿12分的;

  (5)發(fā)生交通事故逃逸或駕駛證被吊銷的.;

  (6)沒有按規(guī)定審驗駕駛證、機動車相關的證照年審和購買機動車保險一個月以上的;

  (7)違反單位交通安全規(guī)章制度,不服從管理、屢教不改、拒絕接受處罰的;

  (8)其他不能駕駛機動車行為的。

  5.5.6員工私車必須按時交納相關規(guī)費,車輛一切規(guī)費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單位不得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檢費、燃料費、修理費、過路(橋)費、停車費等與車輛有關的費用。

  5.5.7私車公用途中,違反交通法規(guī),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發(fā)生的交通事故責任自行承擔。

  5.5.8經批準派出因公外出的私車,本次外出產生的費用經核對后據實給予交通補助費;私用摩托車公用的按月發(fā)放交通補助費。

  5.6私車監(jiān)督檢查

  5.6.1保衛(wèi)處要對私車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開展抽查,嚴查違章,避免私車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5.6.2各有私車教師的直管部門應將私車納入部門安全檢查的重要檢查內容,每周檢查1次,及時掌握本單位(部門)駕駛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職工情況。

  5.6.3保衛(wèi)處人員負責在上下班期間對員工駕駛私車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及時糾正無牌、無證、不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等行為。發(fā)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權責令其糾正、并處罰。

車輛管理制度3

  1、接送學生車輛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來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輛必須辦理接送學生車輛標識、標志方可營運。

  3、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接送學生車輛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學要與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簽定安全行車,租用車輛的還必須與租賃單位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5、每學期開學前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保養(yǎng)、維護。

  6、小學每周要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對交通安全違法駕駛員要強化教育。

  7、小學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的次數不少于2次。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8、對各類接送學生的車輛運營情況進行監(jiān)督,對學生家長租用不符合規(guī)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并及時向區(qū)交巡警大隊。

  9、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

  10、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小學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師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監(jiān)督司機的駕駛行為,發(fā)現超載、超速、疲勞駕車、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制止。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跟車記錄。

  11、小學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需要包車的,必須到區(qū)文教體局和區(qū)交巡警大隊請示、備案。外出集體活動所用車輛及駕駛員必須由區(qū)交巡警大隊審查批準,方可使用。小學必須與租賃單位及所包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包車嚴禁超員。

  12、小學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工作。

車輛管理制度4

  為加強本辦機動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jié)約開支、提高效率、優(yōu)質服務”的原則,經主任辦公會討論,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管理

  1、機動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yǎng)、加油等統(tǒng)一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和辦公室人秘科進行管理,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負責安排調度。

  2、車輛有關證照和有關手續(xù),由駕駛人妥善保管。涉及車輛的養(yǎng)路費、年審、保險等事務由司機掌握辦理時間,報人秘科或分管車輛調度領導批準同意后,由司機負責具體辦理,人秘科協(xié)助辦理。

  3、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下班后所有車輛停放在側停車場,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車位的`車輛應存放在相應有關規(guī)定的停放處。如:出差在外的車輛,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搞好安全防范。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qū)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4、車輛實行專車專人駕駛,嚴禁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外單位向我辦借車的,須經主任批準。

  5、對所有車輛分別進行加油登記,由人秘科負責登記,每月由人秘科將各臺車輛的耗油和公里數情況進行審核公布。

  6、逢節(jié)假日,一般情況下輪流安排一輛值班車。其他車輛一律歸庫停放。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值班領導與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第二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領導后一般,先正職后副職,先急后緩,先遠后近,先鄉(xiāng)鎮(zhèn)后城市,先會議后出差,先保證工作需要后私人用車的原則。

  2、辦公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統(tǒng)一進行安排、調度。分管車輛調度的分管領導外出時,由辦公室人秘科負責安排調度。車輛調度按照工作的輕重緩急及領導優(yōu)先的原則,統(tǒng)籌安排,未經分管領導批準或人秘科通知,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司機必須經分管領導或人秘科通知方可出車,并按派車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車,不得擅自改變。

  3、辦公室各工作人員遇如以下情況需用車的,須至少提前一日向人秘科提出申請,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分管領導負責安排。①本單位工作人員及直系親屬婚喪嫁娶。②遇天災人禍突發(fā)事件等緊急情況的。車輛的過橋過路費由用車人承擔。

  第三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在辦公室待命,不得隨意串崗、外出。

  2、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yè)務,定期參加交警隊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3、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yǎng),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fā)生。原則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時內洗車,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洗車,以免影響正常用車。

  4、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fā)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辦公室報告。

  第四條、車輛維護與修理

  1、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發(fā)現問題,反應敏捷,處理及時。

  2、駕駛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日常維護與保養(yǎng),搞好清潔衛(wèi)生,出車前必須檢查燈光、水箱、電瓶、制動、各項操縱等有關安全部件,及時添加機油、電瓶液等,保證車況運行良好。

  3、車輛需維修的,駕駛員必須先認真檢查發(fā)生的故障,初步判斷故障發(fā)生部位,并如實向人秘科報告,由人秘科向分管領導報批同意后,方可修車。修理時由人秘科派人一起前往,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驗收。一次性修理費在100元(含)以內的由人秘科長決定;100元以上至200元(含)的由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決定;200元以上的由主任審批。車輛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經隨車領導和干部同意后報主任批準后,由司機和隨車人員會同前往修理,修理報銷憑證需隨車人員簽字證明,送分管車輛調度領導審批后,方準報銷。

  4、車輛必須到指定修理廠進行維修。未經批準擅自進行修車、購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廠家修車,其費用不得報銷。

  5、修車時間由人秘科向分管車輛調度的領導報告后,由分管領導安排好修理時間。

  6、司機應建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yǎng)和修理建議。

車輛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保證機關工作用車,使警車的使用,管理規(guī)范化,經研究制定本規(guī)定。

  一、警車管理

  1、警車實行局長和辦公室專人負責相結合的'管理制度,實行統(tǒng)籌安排,調節(jié)使用的原則。

  2、實行派車單制度,凡工作用車,由用車科室事前向辦公室提出用車計劃,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并填寫派車單,駕駛員憑派出單加油、出車。如遇緊急情況,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可先出車,但事后應及時補辦派車手續(xù)。

  3、用車范圍及派車方法。

 。1)辦公室首先保證局領導用車,

 。2)各科室工作用車,須提前向辦公室或局領導提出用車計劃。

 。3)外單位借調用車,經局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辦理派車手續(xù)。

 。4)機關干警和直系親屬因病急診、住院,可申請用車。

 。5)干警私事用車原則上不予安排,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經領導批準后,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后方可用車,

  4、車輛維修:汽車一般維修和大修,駕駛員應填寫報修單由辦公室報請局長同意后到指定廠家修理,檢修后由駕駛員負責驗收。

  5、警車日常加油由辦公室負責,駕駛員根據路程填寫加油登記表加油。

  二、駕駛員工作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提高駕駛技術,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做到隨叫隨到。

  2、憑派車單出車,按指定路線行駛,嚴禁酒后出車和出車期間飲酒,禁止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未經同意警車不得在外過夜停放。

  3、愛護車輛,做到勤保養(yǎng)、勤檢查,發(fā)現故障及時排除。

  4、保證車輛附件、工具完整,除正常損耗外,損壞的工具附件由駕駛員負責。

  5、車輛清洗和保養(yǎng)由駕駛員負責。

  6、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guī)被罰款,財務不予報銷。

  7、駕駛員在行車中要確保駕駛安全,

  8、駕駛員不嚴格執(zhí)行派車制度或為個人、他人私自出車或開車辦私事的,發(fā)現一次批評教育,二次以上扣發(fā)當月工資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經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停止駕駛工作,并由局務會討論給予處分。

  9、認真執(zhí)行車輛管理制度及各項規(guī)定,全年無違章肇事,無責任事故,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安排,安全行車者給予獎勵。

  三、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車輛管理制度6

  為了規(guī)范機關公務用車,確保安全、節(jié)約、遵章、守紀,根據《xx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作規(guī)則》、《xx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范圍

 。ㄒ唬┺k領導工作用車;

 。ǘ⿻⻊毡U虾凸珓战哟密嚕

 。ㄈ└魈幨夜ぷ饔密;

 。ㄋ模├细刹、機關工作人員及家屬危、重病人用車;

  (五)因特殊情況需要用車。

  二、派車程序

 。ㄒ唬┨幨夜珓沼密,經所在處室負責人同意后,由綜合處統(tǒng)一安排,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擅自出車。

  (二)出市區(qū)范圍外的長途車輛,需經綜合處分管副處長或處長同意,并填寫《省政府法制辦公務車輛派遣單》。

  (三)老干部用車,直接與綜合處聯系,統(tǒng)一安排車輛。

  (四)特殊情況,可先出車后報告。

  三、車輛管理

 。ㄒ唬﹪栏窨刂乒珓沼密嚪秶,嚴禁公車私用和利用公車學車、練車,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ǘ﹪澜阶猿鲕嚮蛘邔④囕v交他人駕駛,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三)嚴禁酒后和違章駕駛,否則造成損失由駕駛員全部承擔。

 。ㄋ模┸囕v因違章停放而造成損失的.,維修費用由駕駛員全部承擔;因公出車發(fā)生事故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承擔10%。

 。ㄎ澹┲匾獣h和辦領導出差期間,車輛由綜合處統(tǒng)一調配。

 。┮归g或節(jié)假日車輛必須統(tǒng)一停放在辦公樓下或車隊院內。

  駕駛人員違反以上條款之一的,除承擔相應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行政責任,直至解除勞動關系。

  四、油料管理

 。ㄒ唬┕珓哲囕v在鄭州市區(qū)內實行定點加油;加油必須憑加油卡、《加油憑據》、對車號加油。嚴禁用單位加油卡給私車加油。

 。ǘ┩獾爻霾罴佑停爻毯筮^路費、行駛里程數、出差日期等有關憑證要一致。

 。ㄈ┙∪囕v耗油量統(tǒng)計,定期公布車輛耗油數量和行駛里程,以接受監(jiān)督。

  (四)綜合處車管人員應加強對油料的管理,厲行節(jié)約,不徇私情。發(fā)現給私車加油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其行政責任。

  五、車輛保養(yǎng)維修

  (一)駕駛員要提高車輛維修技術和保養(yǎng)技能,提倡一般常見故障自己處理;車輛日常保養(yǎng)、維修時,駕駛員要提前申請,填寫《省政府法制辦公務車輛送修單》,經車管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到定點單位進行保養(yǎng)、維修;保養(yǎng)、維修過程中,擅自擴大維修范圍或未經批準私自購置車輛用品的費用由駕駛員承擔。

 。ǘ┸囕v在日常保養(yǎng)或維修期間,駕駛員要現場跟蹤把關,出廠時,由駕駛員和車管人員共同驗收、簽字。

  (三)車輛發(fā)生事故后,應按規(guī)定到指定維修中心或定點維修點維修以便索賠。

  (四)車輛在外地出現故障時,駕駛員要妥善處置,同時向車管人員或者分管副處長說明情況。

 。ㄎ澹┙∪囕v維修檔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車輛管理人員與維修廠家核對單據、結算修車費用,再按程序審批報銷,并定期進行公布,接受監(jiān)督。

  六、車輛經費管理

 。ㄒ唬┸囕v在鄭州市區(qū)內維修經費的報銷由定點單位提供原始明細單,并開據正式發(fā)票,經核查無誤后,按照程序審簽報銷;車輛在外地出現故障維修時,維修廠家提供原始明細單,并開據正式發(fā)票,回程后經費按程序審批報銷。

 。ǘ┸囕v在鄭州市區(qū)內不按規(guī)定在其他地方加油費用不予報銷。外地出差,回程后路橋費、加油費、行駛里程數、出差日期等有關憑證要一致,否則不予報銷。

  七、駕駛員工作紀律

 。ㄒ唬┳袷貒医煌ò踩矫娴姆伞⒎ㄒ(guī)和本《制度》,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ǘ┓䦶能囕v指揮、調配,自覺接受道路交通管理、檢查,確保行車安全。

 。ㄈ╇S時做好車輛行駛準備工作,始終保持車輛狀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衛(wèi)生。

 。ㄋ模┳鹬仡I導,保守秘密,熱情服務,不講粗話、臟話,不犯自由主義。

車輛管理制度7

  學校車輛的根本任務是保證學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為教育教學提供及時、優(yōu)質的服務。本照安全、高效、節(jié)約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車輛使用。

  1、主要服務于教育教學,嚴格控制公車私用。未經請示,車輛不得私自外借,駕駛員嚴禁私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駕駛員執(zhí)行出車任務要做到準時準點,避免因個人疏忽耽誤工作。

  二、用車登記。

  1、建立用車登記簿。用車超過半天或執(zhí)行長途任務時,經請示校長批準后,做好登記,返校后,再做好行車安全方面的記錄。

  2、建立耗油、維修記錄簿。駕駛員要做好日常耗油、維修、保養(yǎng)記錄。

  三、行車安全。

  駕駛員要高度重視行車安全,認真參加有關學習培訓。日常抓好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經常檢查車輛行駛安全狀況,過期設備及時請示更換。

  四、車輛停放。

  夜間、公休日、節(jié)假日,車輛應停放在校園內停車場或其他安全指定地點。

  五、車輛維護。

  1、駕駛員要有高度的愛護車輛責任心,注意車輛的維護和保養(yǎng),按照區(qū)有關部門要求,根據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購辦指定廠家維護和保養(yǎng)。

  2、駕駛員要經常對車輛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解決。

車輛管理制度8

  為加強對公司辦公用車及駕駛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主任審批,專人駕駛,辦公室統(tǒng)一管理、調度,由專人負責手續(xù)、維修、保養(yǎng)等。

  二、用車原則:采購用車首先必須保證公司采購之用;辦公用車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

  三、用車范圍:

  1、接送關系企業(yè)主管或重要賓客;

  2、財務人員辦理銀行、稅務等業(yè)務;

  3、辦公室接待政府職能部門用車等;

  4、各部門用車,必須符合:a)所去之處無公共交通工具可乘達;b)時間緊迫、乘公共交通工具影響工作的完成;

  5、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用車須知:

  1、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先寫《用車申請單》,說明用車事由、地點、時間,經辦公室批準后安排派車。

  2、駕駛員出車前要做好證照、車況的全面檢查。

  3、嚴禁無照駕車、酒后駕車、帶病駕車等。對酒后駕車肇事者,由駕車者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4、駕駛員對所駕駛車輛應負保管之職,經證明有故意或過失之行為,造成所保管車輛有損壞或被盜等后果,應負相應責任。

  5、駕駛員要詳細記錄每次加油的情況及車輛往返的里程數。每個月底將加油情況、行駛里程匯總上報,以便作使用情況分析。

  6、公務車發(fā)生的'費用,先由車輛使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再由總經理簽字后,財務部方可報銷。

  7、車輛在下班后或節(jié)假日必須停放公司指定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五、燃油管理:

  1、辦公室根據車型、季節(jié)核定車輛的耗油量。具體辦法:以車輛說明書規(guī)定的百公里耗油量為基數,另加損耗2公升;車輛總里程每10萬公里加1公升;市內低速行駛加1公升;平均每月加1公升空調消耗。

  2、根據出車記錄和里程表,對車輛行駛公里數進行測算,并據此確定應耗油量,實際耗油量每節(jié)約一公升油料獎勵2元,超支部分由駕駛員自理。

  六、保養(yǎng)與維修: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由辦公室憑維修廠家維修的項目清單,報總經理批準。

  2、凡更換之零配件,應將原件交回公司辦公室,驗證后作報廢處理。

  3、車輛設備、零配件、工具、消耗品等物品之申請、采購、領用由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

  七、其他規(guī)定:

  1、鑰匙管理:車輛鑰匙由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決不允許私自外借。司機私自外借車輛,一經發(fā)現,罰款200元。

  2、個人用私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交回時要注意做好檢查。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等各項手續(xù),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八、違規(guī)與事故處理

  1、駕駛員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規(guī)則,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2、事故發(fā)生后,應先保持現場完整并急救傷員,向附近交通事故報案點報案,并立即與公司聯絡,通知保險公司,以利車險索賠。

  3、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害、其他財產損失等,除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外,差額部份根據交警部門處理結果,公司根據事故的主次責任確定駕駛員與公司的分擔標準。

  4、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九、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執(zhí)行。

車輛管理制度9

  一、車輛使用管理

  1、按時辦理各項行車手續(xù):

  (1)投保,(2)定期年檢、保養(yǎng),(3)其他。

  2、對車輛各項手續(xù)應妥善保管,防止丟失或被盜,發(fā)生問題應立即向行政部報告,積極補辦,否則,因此出現罰款事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不可避免的處罰除外)

  3、建立車輛檔案,由行政部統(tǒng)一管理,檔案內容包括:

  (1)行車各項手續(xù)的`復印件;

  (2)車輛使用說明書,購車發(fā)票復印件;

  (3)車輛的運行、維修、保養(yǎng)情況記載;

  (4)駕駛員工作情況記載;

  (5)駕駛員變更情況與交接手續(xù)記載。

  4、公司副總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享有用車權,但必須口頭請示總經理。除聯系工作外,一般不安排用車,辦理私事自行解決交通工具。借用公車,承擔油費、過卡費用。

  5、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在工作范圍內,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特殊情況分管領導批準,由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按輕重緩急,合理安排。

  6、看房車原則上用于銷售部,其他工作如需要用車一律填寫派車單,經分管領導批準,由行政部合理安排。

  7、駕駛員變更,發(fā)生車輛交接時,接車員要認真檢查車的狀況、性能,詳細作好記錄,辦理車輛交接手續(xù);車輛所配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損壞,當事人負賠償責任。

  8、駕駛員應作好行車記錄,派車單上應填寫用車去向和時間,報銷油料時連同派車單一并交回,否則不予報銷油料。

  9、違章行駛,依照交通安全管理法規(guī),罰款由駕駛員承擔,公司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報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銷。

  10、因駕駛員責任造成機械事故,發(fā)生經濟損失由駕駛員酌情賠償。由各種原因造成的交通部門裁決的罰款,發(fā)生經濟損失由責任人酌情賠償。

  二、車輛維修制度

  1、車輛按保修、養(yǎng)護規(guī)定,定期更換機油及濾清器芯,按期進行底盤保養(yǎng)和輪軸檢查。遵守養(yǎng)護規(guī)定,定期進行三保或大修。

  2、行車發(fā)生事故應及時上報,寫出書面材料,對損壞部位、程度及修理費用要詳細記錄。

  3、車上所需物品及各種易損機件的購買,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4、行車前應仔細檢查車輛運行狀況,發(fā)現故障及時修理,禁止病車上路。

  5、需維修的車輛,駕駛員應提前申報維修計劃,經審批后,在指定地點修理。

  6、油料和物料消耗,需憑正式發(fā)票,先登記后,報公司領導審批,據實報銷。

  7、駕駛員人為的操作不當及例檢不及時,造成機器損壞,原則上由駕駛員本人承擔修理費用,金額較大酌情處理。

  8、除特殊情況下,車輛必須在指定的地點檢修、保養(yǎng)。

車輛管理制度10

  1、小區(qū)停車場實行日夜24小時值班制度,由小區(qū)秩序維護員負責管理,車輛可以隨時進出、停放。

  2、本小區(qū)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進出小區(qū)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進入停車場。

  3、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取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

  4、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guī)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整好防盜系統(tǒng)至警備狀態(tài),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查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外部破損,應通知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亂停放車輛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停車場車位分固定車位和非固定車位,車主按類使用車位。

  5、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牌,管理員核對牌號相符,收回停車牌、收取停車費后方可駛離。

  6、管理員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應給予滿足。管理員交接班時應辦理交接手續(xù),核實停車場車輛內登記記錄相符,并列簽字交接。

  7、停車場內不得試剎車、練習車、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車輛管理制度11

  一、凡在公司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公司交管人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志安全行駛。凡各施工單位及公司各部門自備車輛,必須持有公司交安委統(tǒng)一發(fā)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凡在各施工現場的臨時外雇勞務車輛,入廠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xù),然后到公司保衛(wèi)科或項目部相應的保衛(wèi)機構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非施工車輛進入廠區(qū)現場,應在門衛(wèi)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wèi)同意后,憑公司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出廠時換回原證件。

  二、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三、嚴禁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yè)區(qū),按各項目部規(guī)定、定點停放。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駛入現場施工作業(yè)區(qū),按現場規(guī)定定點存放。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四、工作時間內各車輛交由部門經理保管,車輛使用人在填完登記經部門經理簽字后到保安處領取車鑰匙,用完車輛后及時將車鑰匙交給保安進行核銷;下班后,所有車輛鑰匙(除商品車和客戶維修車輛鑰匙交財務相關人員保管)交給辦公室,屬于部門第一責任人管理不力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員工自覺執(zhí)行車輛使用登記制度,公司將按車輛登記記錄劃定違章責任人,員工在使用車輛所發(fā)生的違章處罰費用由個人全部承擔公司員工在未批準使用(包括借用工作車名義辦私事)或未登記,未簽署協(xié)議,未按程序,非備案人員使用公司工作車輛(包括試乘試駕車輛,商品車和客戶維修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損失由責任人個人全額承擔,并對相關部門責任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五、違反上述任何規(guī)定,公司車管人員有權當場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對造成后果的,依照公司內部交通管理辦法,嚴肅處理

車輛管理制度12

  1.自行車、電動車進入校園不得騎行,一律停放在指定車棚內;學生的自行車、電動車每學期初要在德育處辦理過登記、領牌、交費(根據市物價局制定的標準)后才能進入校園;

  2.私家車原則上不得進入校園,公務用車和學校公車方能進入校園停放;

  3.學校根據校園實際情況,選擇合理位置設立停車場地,進出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照規(guī)定就近有序停放;

  4.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均不得進入師生活動密集的.教學、運動及生活區(qū)域,不得停放在教學、運動、生活區(qū)及交通干道上;

  5.加強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的管理,由門衛(wèi)及值班領導共同負責,外來車輛和接送學生的車輛均不得進入校園內。

  保證校園安全、教學有序是學校的重要工作之一,以上制度要求全體師生必須嚴格執(zhí)行。

車輛管理制度13

  為切實加強小區(qū)物業(yè)管理,維護業(yè)主生活秩序,確保小區(qū)各種車輛進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辦法:

  一、各種車輛指業(yè)主自行購置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和業(yè)主臨時帶回的機動車需要停放小區(qū)并委托管理的過夜車輛。

  二、物業(yè)管理車輛的職責范圍:凡屬小區(qū)業(yè)主需要長期和臨時停放的各種車輛,只要小區(qū)條件允許(停車有泊位),小區(qū)物業(yè)管理人員均應積極協(xié)調,盡量給予安排,最大限度為業(yè)主提供方便。

  三、業(yè)主要充分理解小區(qū)條件受限的客觀實際,支持配合小區(qū)車輛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進入小區(qū)的各種機動車輛均應按規(guī)定的'行駛路線限速行駛,不得逆行,不得擠占人行道、綠地,不得在小區(qū)內按喇叭等,影響住戶休息;不得在停車場和小區(qū)范圍內洗車、修車及清掃車上的雜物,人為制造垃圾影響環(huán)境。

  五、停放車輛,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車輛前后左右的距離以防撞碰;自覺在規(guī)定的車位整齊停放并確保不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過。

  六、車輛停放后,駕駛員必須鎖好車門,將防盜系統(tǒng)調至警備狀態(tài),車內不得存放貴重物品和危險物品,否則發(fā)生問題,后果均由業(yè)主自負。

  七、業(yè)主的摩托車、自行車統(tǒng)一到指定地點(車棚、位)停放時,應主動到物業(yè)公司(看車點)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包括車名、新舊、戶主等),即時領取停車牌。車輛進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車牌,否則發(fā)生丟失物業(yè)公司不予負責。

  八、確因沒有機動車位時,物業(yè)人員應做耐心解釋,勸其自行安排車輛停放。對不聽勸阻者,造成車輛丟失、損壞等問題物業(yè)公司概不負責。

  九、物業(yè)人員在小區(qū)的工作受物業(yè)公司領導,受業(yè)主的監(jiān)督,并定期給予打分,對不稱職且給業(yè)主造成應由物業(yè)人員負責的責任,物業(yè)公司有權給予罰款,造成嚴重損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業(yè)公司安排在小區(qū)內停放的車輛,業(yè)主每月應向物業(yè)公司交納一定費用,機動車每個車位每天 2元,摩托車每月每車 6元、自行車每月每車 3元。所收費用用以解決服務人員的工資和夜間生活補助。

  十一、各種車輛的服務費每月初由物業(yè)公司統(tǒng)一派人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據,看車點的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收費。

  十二、各小區(qū)的停車位,由所在地的物業(yè)公司與業(yè)主協(xié)商共同劃定,確需規(guī)劃車棚的由物業(yè)公司擬制計劃、方案,由業(yè)主主管部門和XX物業(yè)總公司審批后修建。

車輛管理制度14

  為規(guī)范和加強學校校內機動車輛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預防和減少校內交通事故,維護校園秩序,保護師生員工生命安全,保持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環(huán)境,按照《唐山市學校校園機動車輛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校車輛制度。

  第一條:本校教職工私家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的人員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遵規(guī)泊車。嚴禁學生駕駛機動車輛到校。

  第二條:未經學校許可,非本校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第三條:校內行人享有優(yōu)先通行權。任何時間在校園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均應當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在學校內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第四條:教職工駕駛的'機動車輛進出學校,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已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學生課間活動時間、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不允許發(fā)動行駛。

  第五條:教職工駕駛機動車輛進入校園,一定按規(guī)定在指定區(qū)域停放,不得妨礙學校教育教學等活動。

  第五條:嚴禁在學校內進行機動車駕駛訓練和試車、練車,不得在校園內洗車。

  第六條在校內從事各類施工、作業(yè)需進出校園的工作車輛,經允許進入校園時,一定按指定時間、指定路線進出校園。

  第七條:外來車輛未經允許禁止進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時必須減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條:因不執(zhí)行學校管理制度,發(fā)生學校內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由責任人自己負責,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制度15

  1、學生騎自行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手續(xù)。

  2、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摩托車、小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車輛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6、發(fā)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門衛(wèi)室、政教處、總務處協(xié)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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